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局于2022年7月联合区人社局开展在建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责任义务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责任义务情况进行逐一检查,一是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施工过程结算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包、转包或者分包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五是对其他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组随机抽查了清新万洋众创城、新亚南湖苑等九个在建工程项目检查发现个别项目存在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没有做到全员录入实名制系统,施工现场维权信息不及时更新等现象。
对上述存在问题的项目,我局已责令其限期改正。现将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子以公告。
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建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责任义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pdf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